已资助学生

高艳 已被重庆市渝中区汪远资助

高艳 已被重庆市渝中区汪远资助

发布日期: 2016-09-15

查看次数: 548

20170915234611181118.png201709152346004747.png20170915234618781878.png20170915234648734873.png20170915234660116011.png
加入收藏夹

详细信息

  • 姓名:高艳 已被重庆市渝中区汪远资助
  • 性别:
  • 民族:
  • 出生年月:2008年9月29
  • 学校: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通镇中心小学
  • 年级:二年级
  • 详细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通镇高家垣村
  • 住房情况:
  • 经济来源:打工 种地两万多一些
  • 财产概况:电视机 洗衣机 摩托车
  • 获得奖项:2017年全县二年级语文教学质量监测考试获三等奖,校‘三好学生’
  • 是否住校:
  • 家访手记:

    2017年9月14号,星期四,天高云淡,微风,多云,这里海拔1200左右,早晚温差特别的大,温度15至27度之间。中午时分,本网总负责人(丁老师)经学校王主任和该生班主任的帮助下,跟随高艳母亲驱车来到了他们的老家:通镇高家垣村子,距离镇子不到20里(距离省道不到50米)。

    我跟该生父母亲了解得知。他们是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结婚。婚后,该生父亲在农闲时也要出去打工,2010年9月,在该生三岁时,那日正好是该生的三岁生日,家人正在宴请亲戚朋友们为小高艳过生。孩子的姨姨来她家拿土豆,她妈妈在家里为客人们做饭,他爸爸和姨姨推着车往公路上送土豆,小高艳也跟着出去了,至因为那日人太多了,大人们都没有注意到孩子,这时,一辆大车冲锋了过来把小高艳的腿直接压断了,血肉模糊。当时,。就把孩子送到了佳县人民医院,院方说我们医疗条件有限,没有办法食疗,最后把孩子送到了陕西省榆林市新元医院接受治疗。住院一个多月花费了6万多元。

    2010年11月,家人向当地法院佳县起诉索赔30万元。其中律师费花了3万多。

    2010年12月,该生父母亲带着小高艳到陕西省西安市福音假肢有限公司,给小高艳配假肢,这一呆就是三个来月,吃、住、行,加上配假肢花了6万多。从2011年至今年又两次配假肢花了近10万(每两年重新要配一次,孩子在整身体时,骨骼也在生长,不更换,那疼的要命,因此不得不换,而且这个费用医保不会报销的)。

    该生村子里是没有学校的,从2008年开始,父母亲在镇子里租赁一间窑洞,刚开始那几年,每年租房只有1000元左右,这几年租房一下子涨了很多,年租房得花5000千多元。如今,妈妈,为了这个高艳,每天接送高艳上学。父亲在当地一家加气站里做保安,每月也仅有1500多元的收入。

  • 班主任评语:

    她是一个很聪明,很上进,很可爱的孩子。她爱动脑经,爱思考,乐于助人。她上课很认真,每次考试成绩优异。能团结同学,不迟到不早退。对人有礼貌,课上回答问题积极。

  • 学习近况:2020考入当地中学